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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文稿
針對信義區六張犁派出所所長沈維洲自行前往遭竊超商掏錢要求超商不要報案乙案進行質詢。
日期:2015-12-09    
質詢說明:

一、 2015年12月8日中天新聞獨家披露,信義區六張犁派出所轄區內之超商12月4日凌晨遭竊取一罐紅酒後報案,12小後,六張犁派出所所長沈維洲親自前往超商拿出千元大鈔請店員直接入帳,並要求店員不要報案,顯有以所長之職務要求民眾刑案匿報之情事。
二、 警官公然要求受害民眾隱匿受害事實而不報,以企圖降低所屬單位之刑事案件紀錄量,便稱為「吃案」,而身為一所之長以自身所長身份不顧自身職責顯有違執法者之操守與分際,同時吃案之行為更恐涉刑法165條中隱匿之該當,此有法務部(84)檢(二)字第0602號涵釋可援引,除內部之懲處外,本席要求 貴局應以該法移送司法單位。
三、 再者,柯文哲市長上任以來,不斷要求員警績效、評比,但諸多政策卻是雷聲大雨點小、上行而不下效,甚至造成員警如此明目張膽之吃案行徑,對於員警績效考核機制實有實務落實可行性之檢討必要,希請市長以此為鑑,重新檢視員警績效要求之機制,切勿讓無法達成之要求造成北市警察吃案壓案之風氣。
上版日期:2015-12-09